第二届“榆林好人”评选候选人—刘鑫简介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常培飞 时间:2014-07-25 09:35

 


 

    刘鑫,男,28岁,米脂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中队长。他实实在在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为人正派,公私分明,屡破奇案,成绩突出。先后被米脂县公安局评为严打和年度先进个人,2009和2012年两次被米脂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务员,2012年获榆林市公安局嘉奖一次。
  对待群众的报案,他总是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全力侦破事关群众利益的大小案件。2010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刘鑫同志的办公室里突然冲进来两个山西籍货车司机,说他们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得知他们开车途经米脂与一辆小车发生了小事故,被几个人堵在住宿的房间内进行殴打后,刘鑫后告知他们这是一件治安案件,要到派出所报案,但是山西籍司机还是不敢出去,说他们那里都不去,就呆在公安局比较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刘鑫开车把山西籍司机送到派出所,由于派出所案件多、警力短缺,借此刘鑫义无反顾的加入了办案队伍,经过刘鑫的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欢,一周后,山西籍司机拿着一面书写着“人民的好警察”的锦旗送到了公安局领导和刘鑫同志手上。
  2009年12月21日,他带领中队全体人员成功破获被省厅督办的米脂县银州镇姬家峁村姬某家保险柜被盗案,价值七万余元被盗赃物全部追回。2011年9月,他们通过调查摸排,让受害人辨认,将抢劫大货车司机的吸毒人员王某、田某、李某抓获,遏制了210国道货车司机被抢的高发势头;2011年3月份以来,米脂县城区发生了多起摩托车盗窃案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刘鑫同志在调阅了相关监控录像后,细致查看,分析研判,总结出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和作案规律,对案件多发区域进行蹲点守候。虽然连续几天都没有成果,但刘鑫同志并不气馁,不分节假日,一有时间就去案件多发地段进行守候。功夫不负有心人,2011年5月1日,一名男子出现在了刘鑫同志的视野中,但是刘鑫同志并没有急躁,在跟踪犯罪嫌疑人连续更换4处作案地点后,终于在米脂县万人商厦旁边的巷子内将正在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刘鑫同志在该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后,并没有满足现状,利用所学知识和平时积累的技巧,一举揭露该名犯罪嫌疑人15起犯罪事实,直接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
  2011年5月12日,刘鑫同志去超市买东西,刚到超市门口,职业的习惯让他发现了两名行迹可疑人员,并对这两名可疑人员进行观察。果然,他们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捅开一辆灰色本田摩托车,实施盗窃,刘鑫同志当即请求支援,一举将这两名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连带破获7起摩托车盗窃案,为人民群众挽回了损失。2011年5月份刘鑫同志又破获了以刘某为首的摩托车盗窃团伙,破获盗窃摩托车案件20余起,直接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2012年7月成功破获艾某故意杀人案。2012年8月刘鑫同志带领中队人员认真梳理近期盗窃案件,仔细进行分析研判,侦破了一起盗窃金额高达300余万的特大团伙盗窃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为群众追回了经济损失;2013年7月又成功破获张某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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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印】【顶 部】【关 闭 来源:米脂新闻网 编辑:杜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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