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庆丰——扎根基层的调解能手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马龙 时间:2013-04-23 14:40
从1988年被分配到米脂县人民法院十里铺法庭至今,杜庆丰在基层一干就是24年。凭着对审判工作的执着和对家乡父老的情感,他深入了解当地的人情风俗,认真做好民事调解工作,赢得了当地群众的称赞。正因为如此,杜庆丰从2003年开始,连续9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
在审理案件中,杜庆丰把调解贯穿于始终。每新接一个案件,不管是大案还是小案,他都要深入第一线,到案发地千方百计了解和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及当事人的内心需求,真诚并细致地做调解工作,使原、被告均心服口服。2009年,杜庆丰调解了吕家沟村李某诉吕某人身损害赔偿案。被告吕某自恃有4个儿子,在村里人多户重,欺压村民,很多村民都敢怒不敢言,就连本案原告人李某起诉后也担心会受到报复,连同家人一起搬离了本村。面对这样一个案件,坐堂办案是不行的,杜庆丰多次到吕某家中做工作,并向村民了解情况,一开始吕某态度相当不好,后来杜庆丰多次深入实地,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并阐明法律后果,最终使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吕某愿付赔偿款,李某也搬回了本村。
调解不同于判决,调解需要细致与耐心的工作,往往需要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杜庆丰就发挥乡村民调及民调联络员的作用,尽可能地使案件得以调解。李某与何某经人介绍自愿于2009年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成婚,致婚后夫妻关系不和。2010年5月,原、被告因琐事发生争吵,一气之下,被告何某离家出走杳无音信。为此,李某于2011年6月向米脂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院受理后,一直无法与何某取得联系,后来杜庆丰便到其娘家了解情况。何某的父亲得知离婚的案件后,对工作不予配合,还开口大骂杜庆丰等人,后经村干部配合才得以了事。2011年8月28日,杜庆丰接到李某的电话,称何某的父亲到其家中闹事,他便立即赶到李某家中,这次来的人除了何某的父母外,还有她年迈的爷爷,杜庆丰深知处理稍有不慎,很可能会引发暴力抗法事件,给双方家庭及社会带来不良后果。慎重考虑之后,杜庆丰请来了原、被告两村的村干部和乡司法所主任,充分发挥村乡干部的能动作用,对双方的近亲属从当地风俗习惯、婚姻家庭纠纷、法律适用和人生价值观等多方面进行正确引导,最终缓和了气氛。经过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使这起离婚纠纷得以调解结案。
“我们基层法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只有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面对种种诱惑做到心静如水、安然处之,才能提升法官的品位,增强社会公信力,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杜庆丰谈到工作时说。据统计,近3年来,杜庆丰参与诉前审结案件300多件,调解率达100%,占全院民事案件总数的40%以上,无一件不合格案件,更没有出现当事人上访、申诉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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