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喜雨遍洒银州大地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白潇 时间:2013-05-06 09:00近年来,米脂县持续推行“四个一”民政工作机制,即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一次全县民政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全县民政工作会议,每年与各乡镇签订一份民政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全县每名领导干部包抓帮扶一个村(社区),让民生的喜雨遍洒银州大地。2012年,该县被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 救助供养惠民生 近年来,米脂县将每年新增财力的80%都用于改善民生,并优先投向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基本民生事业。截至目前,全县城镇低保对象达到3801户6642人、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农村低保对象达到22661户29356人,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020元,2012年全年发放低保资金6487.78万元;纳入五保供养对象达到807人,其中孤儿176人,分散供养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600元,集中供养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孤儿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600元,2012年共下拨五保供养资金604.64万元。 不断拓宽社会救助服务领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操作程序,整合资源,坚持不懈地推进各项救助工作。全面开通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在县内4所医院和榆林市区5所医院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城乡低保对象在合作医疗报销后的基础上直接按60%给予救助,五保对象给予全额救助,2012年共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183.55万元;不断完善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出台《米脂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对城乡居民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突发性暂时困难给予救助,2012年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383户,发放救助金176.93万元;及时有效开展救灾救济工作,2012年全年下拨救灾资金375.72万元。 优抚安置暖民心 2012年,米脂县为优抚对象发放定补资金1434.7万元,为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伍义务兵发放养老补助20.1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下拨医疗保障资金70.87万元;对1990年以前入伍的1791名在乡复退军人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13.62万元,并提高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农村籍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提高到每年7688.4元,城市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提高到每年19998元,全年为现役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319.778万元;下拨优抚对象“解三难”资金61万元,对符合政策的烈士子女每人每月发放定期补助130元,共发放资金20余万元。此外,还不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12年投入资金10.5万元,培训118人次。 民政项目顺民意 米脂县还抓住省政府实施“民生八大工程”的机遇,累计争取和配套资金7254万元,实施五大民政重点项目。 一是投资2720万元新建米脂县社区服务中心大楼;二是投资3400万元新建米脂县中心敬老院,实现50%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三是投资200万元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1座,进一步提高区域应急救灾能力;四是投资230万元新建乡镇敬老院1所,改造维修乡镇敬老院2所,使农村养老条件显著改善;五是投资210万元新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5个,投资494万元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8个,使得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去年,米脂县继续加强民政项目建设工作,完成沙家店战役革命烈士纪念塔建设工程的可研批复、环评、选址、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启动县公墓、无定河六烈士纪念设施征地、设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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