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杜海斌 时间:2019-06-14 09:39

本报见习记者 陈静仁

    6月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陕西省工作动员会召开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工作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全面开展“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

    我市对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陕西工作动员会精神高度重视,迅速召开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工作组长调度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中央督导组工作要求,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开展“五个再来一遍”(再学习一遍、再部署一遍、再动员一遍、再翻查一遍、再追责一遍)和“三个大起底”(黑恶和刑事案件大起底、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农村和基层社区组织负责人是否合格大起底)工作。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发出《关于扎实开展“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逐级压实责任,对每项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确保整改落实取得新突破。

    通知发出后,全市上下迅速行动,立足本地域、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紧盯典型案件线索,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找准症结,狠抓整改落实。其中,市公安局抽调30名精干警力,组成6个线索核查督办组和3个线索审核组,逐条落实督办责任人,对每条线索核查情况进行督办。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成立专门的线索核查队伍,落实党委成员为核查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核查期限,层层传导压力,对收集的线索逐条核查复核。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第一批交办的38条线索已报办结28条,第二批交办的10条线索正在核查中。

既打黑恶犯罪又打“保护伞”

    6月1日至13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九类涉恶案件66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99名,抓获涉黑涉恶在逃人员7名,刑拘89人,逮捕17人,移送起诉37人。6月4日至13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74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件4人。全市法院系统新开庭审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新结案1件。

    6月5日,榆林中院对姬某宽、宋某、王某兵等3人涉恶案件进行二审宣判。同一天,佳县法院对该县首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马某林、王某欣敲诈勒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6月12日,清涧县公安局一举打掉了惠某等7人组成的“黑业主委员会”……

    在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我市还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市扫黑办向榆林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发出通知,要求对本系统前期案件办理、线索核查过程中掌握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线索进行收集汇总。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细抓实,以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最好效果处置各类线索。

     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态度,带来了“打伞”的最新突破——6月12日,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绥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任某凯、绥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霍某龙、绥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郝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涉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全力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近期以来,全市各行业、各相关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全面强化监管、查漏补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其中,金融管理部门将非法集资、诈骗、为黑恶势力洗钱等确定为整治重点;发改部门深入排查重点项目建设领域无理阻工、强揽工程、垄断材料供应等问题线索;综合执法部门重点从抢占地盘强行收取停车费、欺行霸市、不服从市容管理等开展摸排、打击。市委组织部则将净化基层干部队伍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主动与公安部门对接,利用公安机关违法犯罪查询系统,对换届后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审查,一旦发现涉黑涉恶人员,一律彻底清除出村“两委”班子。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也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发力。在全面强化政法系统、宣传部门、成员单位“三个板块”宣传工作的同时,6月4日至6月13日,我市先后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大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报道。其中省级媒体发稿188篇,榆林日报、榆林广播电视台发稿38篇,榆林网等市级媒体及其他新媒体发稿227篇。

     市扫黑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围绕明确责任、跟踪落实持续发力,确保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提出的每一项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把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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