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惠民政策宣传(十一)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22-06-23 17:33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慢性病集中排查鉴定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2021年度巩固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和《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脂县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米政办发〔2022〕11号)精神,推动医保服务下沉,就近办、家门口办,让群众少跑腿、少跑路,切实提高医保服务保障水平,决定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慢性病集中排查鉴定工作。 一、鉴定对象 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疑似慢性病人群 二、鉴定地点 各街镇卫生院 三、病种范围 包括结核病等64种慢性病(详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2022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各街镇医保服务站和各村(社区)医保服务室广泛开展慢性病集中排查鉴定工作的政策宣传,深入细致地摸清所在辖区疑似慢性病人群情况,填写《米脂县城乡居民疑似慢性病人员摸底统计表》,由街镇主要负责人审签并盖章后报送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刘帅15109120444)。 (二)集中鉴定(2022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县医保局组建全县农村(社区)慢性病鉴定工作专班,组织医疗专家深入街镇卫生院进行鉴定。参加鉴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以及近两年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各街镇具体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待遇办理(2022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通过鉴定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慢性病待遇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农村基层慢性病集中排查鉴定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行风建设,改进服务方式,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各级各单位要协同配合,确保这次集中排查鉴定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把关。各级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符合城乡居民慢性病病种的指标进行摸底、推荐、鉴定,不搞平衡照顾,不得降低条件标准,严格把关审核。 (三)加强宣传。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医保惠民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主动积极参与这次慢性病集中排查鉴定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健康感。
附件:城乡居民慢性病病种范围目录 城乡居民慢性病病种范围目录 第一类 布氏杆菌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过敏性鼻炎、大骨节病。 第二类 结核病(包括肺结核、骨结核、肠结核)、心肌病、脑梗塞、肝硬化(代偿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癫痫、冠心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肝炎活动期(包括乙肝、丙肝)、中重度氟骨症、慢性克山病、皮肌炎、天胞疮、致密性骨炎、中枢性尿崩症。 第三类 糖尿病、高血压(3级)伴有心脑肾并发症。 第四类 耐药性肺结核、帕金森综合症、生长激素缺乏症、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双相障碍、躁狂症、抑郁症)、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干燥综合症、股骨头坏死、脑血管病伴肢体瘫痪、心脑血管支架介入术后、脉管炎、肾病综合症、IgA型肾病、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格林巴利综合症、重症肌无力、白塞氏病、克罗恩病、脊髓空洞症、肺心病、银屑病、系统性变应性血管炎。 第五类 强直性脊柱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第六类 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非透析)、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 第七类 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噬血细胞综合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白血病、艾滋病、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强直性肌营养不良症)。 第八类 恶性肿瘤(放化疗)。 第九类 器官移植(术后服用国产抗排斥药)。 第十类 苯丙酮尿症(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碟呤缺乏症)。 第十一类 慢性肾功能衰竭(终末期肾病)。 第十二类 血友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