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22-05-2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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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广大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舒适、宁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高考、中考期间,米脂县城区内严格禁止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期间(5月22日-6月21日),禁止下列行为:
(一)除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应急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14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作业和商业经营,其中高考(6月7日-8日)、中考(6月18日-20日),在距离县二中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经营服务、加工作业等产生噪声污染。
(三)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四)禁止夜市、夜宵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露天广场娱乐集体活动及使用家用电器、乐器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八)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九)禁止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二、高考、中考期间,县住建局、公安局、生态环境米脂分局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举报投诉电话:
第一督查组(城区青年路以南区域)  0912-6212110
第二督查组(城区青年路以北区域)  0912-6222510
住建局  0912-6222673
公安局  110
生态环境米脂分局  0912-6223065
市场监管局  0912-7910588
特此通告
  
米脂县住建局
米脂县公安局
米脂县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米脂分局
202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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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印】【顶 部】【关 闭 来源:米脂新闻网 编辑:杜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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