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青年多次冒充警察执法拦截货车被判刑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王娜 时间:2012-12-06 09:53

    2012年12月3日,米脂县人民法院对杨军(化名)、陈强(化名)、马某(在逃)三人曾多次冒充人民警察借以执法为由将过往的货车司机拦截劫走财物案作出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军有期徒刑十五年,陈强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0元。
    2012年5月份,被告人杨军、陈强伙同同案犯马某(在逃)在榆林市商定,三人冒充警察去210国道上抢劫大货车,于是被告人杨军和马某准备了警服、电警棍、假手铐、警官证等作案工具,同年5月22日,被告人杨军、陈强伙同马某在延安市租了一辆陕JAF110黑色海南马自达小轿车,三人驾车沿210国道由南向北往榆林市方向行驶。当晚23时许,在清涧县快到绥德县田庄附近的210国道上,三人拦截了一辆车号为冀T39822的货车,自称是“禁毒二队”的,手持警棍,腰别手铐,冒充警察,以搜查货车上是否携带毒品为名,对该车车主周军实施抢劫,抢得现金2000元,手机2部。同年5月23日凌晨5时许,在米脂县“金龙酒店”附近的210国道上,三人拦截了一辆车号为晋M68880的半挂货车,将该车强行开至米脂县班家沟停车场,同样自称是“禁毒二队”的,以搜查货车上是否携带毒品为名,手持警棍,腰别假手铐,使用假警察证,冒充警察,殴打并抢走该车车主李军和司机杜刚现金11000元,手机3部。当日晚23时许,在榆阳区王则湾收费站附近的高速路上,三人用同样方法,冒充警察,以搜查货车上是否携带毒品为名,拦截车号为晋M75957的大货车,对该车车主成张磊实施抢劫,抢得现金4500元,手机3部。
    被告人杨军、陈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210国道、高速路上三次冒充军警,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胁迫他人交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本案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强在共同犯罪中,相对作用较小,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军在2008年7月15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二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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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印】【顶 部】【关 闭 来源:米脂新闻网 编辑:杜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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