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委2018年巡察工作综述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 时间:2019-02-13 10:49

本报通讯员 贺光平

     2018年,米脂县委坚持政治巡察,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成果运用,狠抓队伍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党组织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解决了一些党员干部作风形象不好,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处置和纠正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的落实。

履行主体责任 强化政治担当

    米脂县委主动承担政治巡察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从政治的高度开展巡察工作,坚持做到有关巡察工作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及时学习传达贯彻、各项要求及时部署落实、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每轮巡察开始前,县委常委会都认真审定巡察工作方案,确定巡察对象和人员,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真正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和中省市关于突出政治巡察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根据巡察程序要求,县委及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巡察发现问题,有力推进巡察工作。

    米脂县委全年就巡察工作共召开常委会6次、工作动员部署会3次、书记专题会3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5次。准确把握巡察工作政治定位,根据巡察工作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确定每轮巡察的具体内容,做到了“量身定做”。

    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立足基层实际 创新巡察方式

    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相结合,有效破解监督难的问题。

    8月23日至10月31日,县委开展了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对各街镇(延伸至各行政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巡察;对各街镇及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巡察。

    11月5日至25日,县委5个巡察组对县委第二轮和第三轮巡察过的15个县直部门开展了为期20天的巡察“回头看”工作。

    12月28日,对10个县直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在县委开展的每轮巡察工作中,县委均成立了巡回督查组,不定期深入巡察组驻地和被巡察单位就巡察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巡回督查,严防巡察干部“灯下黑”。

注重成果运用 形成有力震慑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县委巡察组严格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发现各类问题305个,给被巡察单位反馈边巡察边整改问题1134个,移交信访件48件、问题线索64件,已办结56件,有效发挥了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 打好巡察基础

县委巡察办切实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编印《巡察资料汇编》2册,坚持每周二集体学习雷打不动,专门邀请了市委党校讲师、市委巡察组和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前来授课;分2批组织巡察干部赴河南省兰考县、太康县进行学习交流;派出3名巡察干部参与市县巡察工作,并安排专题辅导讲座,发挥“传帮带”作用;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人人上讲台讲党课”和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活动,全面提升巡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县委巡察“三库”建设工作,实行动态调整,及时补充年轻优秀干部,组长人才库、新任职试用期干部库、巡察干部人才库人数分别达20人、19人、96人,抽调8名新任职试用期干部参与十八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不仅给新任职试用期干部锻炼提供了重要平台,而且有效破解了巡察工作人员抽调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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