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新闻敲诈等违法行为“亮剑”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 时间:2018-09-10 15:38本报记者白潇报道 为严厉打击借网络舆情进行牟利炒作、敲诈勒索、非法经营、有偿删帖等违法犯罪活动,8月1日起,我市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成功破获真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件142起,刑事拘留43人,涉案金额887万元。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及时与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文广局等多部门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专线核查、专案侦查、专人负责、专题会议研究的“四专”工作策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全力开展本辖区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市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开设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提供新闻敲诈相关线索,畅通和拓宽社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机制,对举报人和举报单位信息严格保密; 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办理敲诈勒索、诈骗、诽谤案件证据清单和宣传指导意见,从规范办案程序、严格宣传纪律、依法文明办案等方面为基层办案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撑。 同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协调指导职能,指导各级办案部门认真核查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警力深入排查,确保有线索必有核查、有核查必有结果;结合“扫黑除恶”,对重大案件线索由“一把手”亲自指挥、交办,努力实现“打团伙、破网络、抓幕后”的工作目标;各警种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查、法律依据、证据调取、人员抓捕等方面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在此基础上,神木市公安局抓获假借新闻监督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麻某某,涉案23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榆阳公安分局抓获假借新闻监督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董某某,涉案10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府谷县公安局抓获冒充记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案8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横山公安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郑某以煤矿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勾结宁夏某报记者敲诈某煤矿280万元;榆横公安分局抓获冒充记者的新闻从业人员徐某某,徐某某招摇撞骗作案,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米脂县公安局破获高某某假冒新闻记者实施诈骗案,该犯罪嫌疑人以安排或调动工作为诱饵,实施诈骗4起,涉案金额39.5万元。 目前,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