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苗 通讯员 孙浩东) “现在监管严了,买兽药踏实多了!”10月15日,在米脂县一家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王大哥对前来回访的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说。
兽药是畜牧养殖的“护身符”,也是百姓餐桌上的健康安全保障。近期,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履职排查中,发现辖区兽药市场存在不少“乱象”,随即启动专项监督行动,用法治力量筑牢养殖安全屏障。
检察干警在深入排查中,发现部分兽药经营户问题突出:有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和实际经营者不符,经营主体“身份模糊”;有的未建立兽药购销记录,药品来源去向成“糊涂账”;还有的仓储条件差、管理混乱,药品受潮变质风险高。
“这些问题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不仅威胁养殖业安全,更可能通过畜产品流向餐桌,危害群众健康。”米脂县检察院检察官冯静表示。
针对发现的问题,米脂县检察院迅速行动,依法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全面排查辖区所有兽药经营主体,逐一整改违规行为;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据冯静介绍,《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早已为兽药经营和监管划清了“硬底线”。对经营者来说,必须如实登记经营信息,详细记录兽药购进和销售情况,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开陈列,仓储条件符合规定,全程保障兽药质量;对监管部门而言,则要主动扛起监管责任,定期排查风险、及时整改问题,织密监管网络,绝不能让监管“缺位”。
为此,米脂县检察院要求经营者要“守规矩”,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严格按法律法规经营;监管部门要“严把关”,把监管责任扛在肩上,日常巡查不松懈,问题排查要细致,整改落实要到位,让违规经营行为无处藏身。同时,建议群众要“多留意”,购买肉、蛋等畜产品时多关注安全问题,如发现有商家违规售药,或买到疑似不合格畜产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