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米脂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县级各类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县级各类文明单位申报工作。
此次文明单位申报范围包括县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镇(街道办)、行政村、学校和社区等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并能承担社会义务的单位。
《通知》明确,此次文明单位类别新增设旅游行业文明单位,包括文明景区、文明旅行社、文明星级饭店。文明村由各街镇按辖区内行政村数量的20%以上推荐报送。文明校园由县教育局按全县中小学校数量的20%以上推荐报送。
《通知》要求,各申报单位务必于6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文明办,逾期不予补报。
申报工作结束后,县文明办将结合平时抽查、年底考核验收、单位创建信息、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在公示期满后,报请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