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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法院快速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罪案

时间:2017-12-22

 

    12月19日上午9时,米脂县法院速裁中心本着“简案快审”原则,不到十五分钟时间,适用速裁程序通过网络直播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燕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经检测当日其血液所含乙醇浓度为178·97毫克/100豪升,构成危险驾驶罪,建议对被告人燕某某判处拘役二至三个月,并处罚金。本院于12月12日立案。
    鉴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在庭前签字具结,法庭适用速裁程序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其适用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故判处燕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燕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并交纳了罚金。速裁中心庭后当即制作并发放了判决书。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仅七天,突显了速裁程序的“快、高、新”特色,即快速、高效和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尝试新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审判质效。


打 印】【顶 部】【关 闭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申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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