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见习
二、就业见习单位的申报条件与认定
(二)申报材料
1.榆林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2.榆林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
3.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榆林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3);
5.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附件4);
(三)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向米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供1-5项申报材料;
2.经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考察后,确定各见习单位的见习名额,见习单位根据下达的见习名额在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注册完善基本信息后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3.见习单位申报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月18日。
(四)审核认定
经县见习办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对拟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的,在米脂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县级见习单位,并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三、就业见习生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米脂县户籍16—24岁失业青年或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1.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登录米脂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米脂人社”公众号下载《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和《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填写相关信息;
2.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注册登录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向意向见习单位提出见习申请;
3.见习单位审核通过后,见习单位业务人员携带见习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档案信息卡、协议书、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到人社局313办公室审核;
4.人社局根据审核结果,安排审核合格人员到所在单位参加就业见习。
四、见习补贴管理
(一)见习补贴标准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补贴,并使用银行卡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补贴,补贴全额发放;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由见习单位统一垫付办理,以保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3.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的生活补贴,同见习补贴一并按月发放。
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时间:次月10号前发放上月补贴。
5.见习生活补贴按自然月份计算。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时间10至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二)见习期限
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每个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补贴。
(三)核拨见习补贴
见习办受理见习补贴申报后进行初审核查,报县人社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从县财政部门拨付的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补贴管理和监督
对虚报、谎报见习人员数量及见习周期,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见习单位资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对就业见习政策的学习,积极承担青年就业促进工作社会责任,大力开发见习岗位,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确保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912-6368899
米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