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笔者从米脂县劳动服务科了解到,米脂今年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转移就业的454名劳动力已支付补贴1293676元,还有部分人员正在审验确认中,涉及补助资金300余万元。
本次补贴主要是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因户中在县内外转移就业的劳动力。根据《米脂县2017 年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劳务补助实施办法(暂行)》《关于米脂县2017 年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劳务补助实施办法(暂行) 的补充通知(一)》《关于米脂县2017年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劳务补助实施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二)》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在县内登记注册的标准化果园专业合作社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补助工资总额的30%,每年最高补助总金额不超过8000元;在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补助工资总额的20%,每年最高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元;在县外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补助工资总额的10%,每年最高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
今年以来,米脂县委县政府对精准扶贫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创新扶贫模式,精准施策。此项补贴,不仅能够直接增加贫困户的收入,还能激发贫困户的劳动潜力,从而提高扶贫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让更多贫困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