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12-6212255邮箱:1483081441@qq.com

关于开展城区流浪犬专项整治的通告

时间:2024-01-08

为进一步加强米脂县城市管理工作,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防范疾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在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凡在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饲养犬只,必须主动对犬只进行相关疫苗接种,严格执行圈(拴)养,杜绝犬只随处乱跑及伤人事件的发生。
二、携犬出户必须为犬只戴上犬链,不得带入商场、超市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
三、自2024年1月8日起,城市管理执法将在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对流窜在街头巷尾、公共场所、交通要道的流浪狗进行集中捕捉。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养犬户要立即将犬只圈(拴)养,严防犬只伤人,凡未圈(拴)养的家犬,流放外出的一律视为无主犬、流浪犬,予以捕捉,造成一切后果由养犬人承担。
五、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对阻碍、干扰整治流浪犬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置。
特此通告

米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月8日

 

打 印】【顶 部】【关 闭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小编

 

免责声明:
1.凡来源注明“米脂新闻网”的作品,其版权归米脂新闻网所有。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米脂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除本站写作和整理的文章或图片外,其他文章或图片来自网上收集,均已注明来源,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谢谢。

技术支持:米脂婆姨网络公司 陕公网安备61082702000111号 陕ICP备12009129号-1 Email地址:1483081441@qq.com
本站所刊登的米脂电视台、米脂人民广播电台及米脂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米脂融媒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22001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7420071新闻热线:0912-6212255 地址:米脂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信箱:mizhixinwen@126.com
米脂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12-621225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mizhixinwen@126.com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9-63907152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