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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米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利用道路监控设施开展城区路口

时间: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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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启用城区道路监控设施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1、治黄路与银州路十字全向(大转盘);

2、银州北路与育才路东口(林业小区)丁字路口南北向。

二、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法出行,严格按照路口交通标示规定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如有违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员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三、遇交通出行相关的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交警大队联系。(0912-6222122)

四、监控抓拍设施将于2021年5月6日0点正式投入使用,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查处工作。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共同创建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特此公告

米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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