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县高、中考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与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及国家环保部 《关于开展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界定的“高、中考期间”的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0时至7月19日18时。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三、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四、各施工企业在6月24日至7月19日期间,必须停止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的施工作业(抢险、抢修等特殊情况确需施工作业的,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五、考试期间,高考为7月7日一8日,中考为7月17日一19日在距离二中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全面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装修、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等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六、任何单位、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由住建、公安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采取强制措施,暂扣查封与产生噪声污染相关的生产设备,营业器材。
七、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个人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6222673 6225209 110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