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推行村级事务“三公开”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马龙 时间:2014-07-01 10:45县直部门创办《项目公示报》、乡镇创办《村务公开报》、各村建立《村务明白卡》—— 米脂县推行村级事务“三公开”
米脂县日前决定在全县推行村级事务县直部门、乡镇、村“三级公开”,积极推进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构建民主和谐、健康发展的幸福乡村。 该县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村级事务“三级公开”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县直部门要主动创办《项目公示报》,在村上公开涉农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地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项目资金、实施时间、项目建设人等。要年初、年底各公开一次,其中年初公开项目计划实施情况,年底公开项目完成情况。每次公开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要在乡镇驻村干部、村“三委”成员的协助下,在项目实施村公开栏张贴公开,同时在乡村两级备案存档,并负责对群众意见的解释说明。各乡镇要加大《村务公开报》编发力度,每半年编发一期。要对辖区各行政村的党务、村务、财务3大类22款40小项事项,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方式全面公开。由乡镇驻村干部负责,在村级公开栏和其他醒目位置张贴,也可邮寄或直接发放到户,同时做好村级存档和解释答复工作。各村要及时建立发放《村务明白卡》,并通过统一设置公开栏,召开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利用手机短信、网络、广播等形式,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地重点公开发展党员、年度收支、宅基地审批等12项事务。党务、村务事项要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事项每月公开一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即时公开,并逐步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延伸。 为了确保“三级公开”落地有声、顺利推进,该县还建立了由纪委、组织部、民政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了定期调度和督查制度,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了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