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内外来榆返榆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杜海斌 时间:2020-03-27 10:25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各工作专班: 为有效应对境内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扎实做好境内外来榆返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2020年3月25日专题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群来榆返榆信息排查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各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继续加强对境内外来榆返榆重点人群信息摸排工作,及时报送、推送来榆返榆重点人群旅居史、健康状况等信息,确保不漏一人。 二、加强集中留观人员管控工作 各县市区联防联控办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科学设置集中留观场所,完善内部分区布局,配足配齐医务人员、防护消杀物资,落实体温监测等健康状况监测和消杀防疫工作,加强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的保管、使用,严防误食误用,做好心理疏导、饮食起居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依法依规完善管理服务措施,确保集中隔离管控到位。 三、全面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任务 各县市区联防联控办要按照《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做好境内外来榆返榆人员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榆肺炎机制发〔2020〕34号)确定的核酸检测单位和机制要求,对3月10日以来境外及国内高风险地区来榆返榆重点人群全面落实核酸检测任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住院留观病例由收治的定点医院负责标本采集、运送。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负担。 四、严格执行早期识别防控制度 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严格执行用工(人)单位和境内外来榆返榆人员承诺报告制度,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执行不见面预约诊疗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要求转运至辖区确定的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采取住院留观或隔离治疗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主动报告,迅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区域终末消毒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各项保障工作 继续坚持“四集中”原则,严格执行“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密切接触者)相关管理要求,制定本机构境内外患者入院筛查、收治流程,确保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各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有序开展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感染防控工作,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预防院内感染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过渡病房,对新收入院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继续强化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探视人员管控措施,制订并落实符合实际的陪护、探视等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2020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