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杜海斌 时间:2020-02-25 10:35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4号) 

各镇党委、政府,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米各单位:
    为有效贯彻落实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榆联防组发〔2020〕15号)要求,科学规范做好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关单位全部正常上班。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恢复正常上班,各类学校待教育部门明确开学时间后另行通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学。各街镇(城区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压实管控主体责任,抓好集中办公场所人员、车辆和环境卫生管控,引导干部职工选择正确方式上下班,确保本辖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恢复正常运转。
    二、恢复正常交通秩序。除继续保留火车站疫情防控检查点外,增设汽车站疫情防控检查点,其他检疫站点一律撤销;从2月25日起,全面有序恢复县内、县际客车和城乡公共交通、出租车运行;所有运输站场及交通工具要严格按照《客运站场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落实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按规定控制客座率。
   三、全面恢复市场经营。全面恢复商场超市、酒店宾馆以及便利店、母婴用品店、文印店、水果店、物流快递店、干洗店、烟酒杂货店、烘焙店、熟食店、照相冲印店、鲜花店、理发店、日常维修店、通讯器材店、餐饮店、咖啡店、奶茶店等沿街门店经营活动。所有场所要定时做好通风、消毒,设立临时隔离区域,开展员工个人防护培训和健康监测,实行人员分流和分散就餐。各类酒店、宾馆建立住宿人员健康二维码查验制度。发现异常人员就地隔离,及时送至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村组)。
   四、严防疫情输入。对于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来(返)米人员,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各检查点来(返)米人员收送转运工作的通知》(米联防办〔2020〕18号)和《关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高度关注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米联防办〔2020〕23号)要求执行,按程序移交留观;所有省内外来(返)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自主报告制度,主动向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组)如实报告来(返)米车辆及人员相关信息,坚决杜绝虚假信息,若发现隐瞒实情或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重点项目全面启动建设。从2月24日起,全县所有续建项目启动建设。新建项目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采取特事特办、容缺受理、代办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审批,加快审批进度,力争3月初全面完成新建重点项目各项审批手续,3月上旬全面开工建设。由县发改局审核批复疫情期间项目单位开(复)工申请报告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目承办部门落实专人指导各施工企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对项目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国开发〔2020〕3号)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从本周起,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全部进村开展防疫和扶贫工作。
    七、强化重点领域防控管控。继续暂停全县城乡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集市和文艺演出、体育竞赛及民族宗教等活动;严格执行红事延办、白事简办规定,严禁集体聚餐活动;继续关闭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棋牌室、网吧、洗浴、足疗、KTV、酒吧等室内文化娱乐性人员聚集场所。
    八、提供便民公共服务。全面开放滨河公园,鼓励市场经营主体网上办理各项业务,推行各类证照免费寄递、自助查询、网络配送等便利化服务。有序开放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实行预约限流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九、做好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保持警惕、规范流程,及早识别可疑病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有序开放县医院和县中医院普通门诊,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推行网上预约诊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继续暂停个体诊所,严禁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接诊发热病人。
    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工企业要设立临时隔离场所,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实行分区作业、倒班制和分散就餐,减少员工聚集,做好员工个人防护,指派专人负责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在单位或厂区入口处检测体温(含健康二维码查验),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一旦发现可疑症状员工,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到县医院或中医院就医,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村组)。
    十一、强化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各街镇(城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组)要发挥组织优势,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辖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防线。各单位在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必须服从属地管理,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县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工贸、人社、住建、文化旅游、教育和体育等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监督各责任主体落实防控措施。
    十二、强化个人健康管理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增强公民个人健康责任意识,落实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县医院或中医院发热门诊排查,不得随意走动流动,及时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如隐瞒病情,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2020年2月24日起执行,由米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米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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