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警网络舆情的特点分析与应对策略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豆腾 时间:2018-01-26 10:25

    涉警网络舆情是社会各阶层民众在互联网上围绕有关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社会事件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中所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情绪和意见的总和,是网络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随着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加强,警媒关系的持续改善,涉警网络舆情中正面、肯定、积极的一面不断扩大,但负面、否定、消极的因素仍大量存在,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负面报道、否定意见、消极态度和抵触情绪等仍占较大比例。正确进行舆情引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分析研判力度,趋利避害,牢牢把握舆情引导工作的主动权,将涉警舆情负面效应减少到最低负面程度,对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维护公安机关和民警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涉警网络舆情的特点

    (一)传播速度快。据相关部门统计,截止2017年6月,我国网民数量达到7.5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4.3%, 84.3%的网民认为互联网是最重要的获取信息渠道,除即时通讯、网站论坛外,微博、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兴起,使网民可以随时随地浏览信息、在网上表达情绪、态度和意见。有资料显示,我国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规模达7.24亿,网民中使用手机的比例高达96.3%,有69%的网民关注微博,25.6%的网民已经使用微博,网民能够使用手机微博对一些事件进行“现场直播”。网络使网民不仅是信息接受者,同时也是发布者。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是评论员”的舆论场中,涉警信息一旦发出,经过转载转发,就迅速扩散,广为传播。

    (二)负面影响大。当前,网民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执法行为高度关注、极度敏感,一旦涉警负面信息被曝光,往往以偏概全,对警察群体产生不信任感,加之一些不良媒体为迎合网民猎奇心理,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前就抢先发布涉警不实信息,负面舆论先入为主地占据公众视野,正面新闻长期被虚假消息、传言谣言所淹没,久而久之导致公众对公安机关的认识出现偏差,最终均是形成舆情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指责与批评。

    (三)社会反映强烈。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使公安队伍经常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极易成为舆情关注的当事者,“涉警必炒”在网络上已形成常态。大多数舆情风暴的“导火索”均与公安机关行使行政管理权、治安执法权或刑事司法权等具体职务行为有关。舆情关注热点主要集中在公安机关和民警执法执勤不规范、不作为、徇私枉法、执法不公、执法执勤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民警个人违法犯罪等;“警察”、“警车”等一些具有显著“标志性的符号因素”,意外死亡、刑讯逼供、警察打人、警察充当“保护伞”、黑社会与警察、警民冲突等“涉警关键词”,很容易成为网站和网民的追逐热点,引起社会强烈反映。

    (四)热点炒作火爆。涉警信息本来就容易成为新闻爆料和炒作热点,一旦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机发难、发泄,进行恶炒热炒,就会形成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情,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甚至转化为实际警民冲突。

二、涉警网络舆情处置存在的问题

    (一)应对敏感性不强。由于对个体权益的维护或对公安机关在某事的处理上存在看法,网民随即将事件加上个人感情、猜测,在网上进行发布,一些公安机关对舆情苗头麻痹大意,疏于引导,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管、不愿管,从而贻误了突发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的最佳战机,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

    (二)应对能力不强。对涉警信息公开应答时,发布的内容不真实或避重就轻,试图“捂、盖、瞒”加剧了公众的猜疑心理,造成视听混淆,助长谣言泛滥,使原本清楚简单的事件变得模糊复杂,原本容易处理处置的变得十分困难,甚至引火烧身。

    (三)协作机制不完善。目前在舆情应对和处置上仍缺乏一套完善的运作机制,各警种之间各自为阵现象普遍,横向之间快速联动需要加强,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任务分工还不够明确,整体应急水平有待提高。公安机关与新闻、通信管理部门等方面的联系有待加强,在沟通和协作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

三、涉警网络舆情的应对策略

    公安机关作为一线执法部门,时刻处于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能否正确及时引导网络涉警舆情,事关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安工作发展的大局。

    (一)增强涉警舆情的敏感性。在高度信息化时代,公安机关任何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都可能被录音、摄像、拍照、记录,随时就可能成为新闻爆料,很小的事件都可能被聚焦放大。因此,不要把危机事件当作是领导的事情和个别民警的事情,要为做好涉警舆情控制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针对舆情危机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在内部做好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不断改进和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构建良好的社会舆情氛围。执法过程中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避免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和公共舆情事件的导火索。

    (二)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开展正面引导。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公安机关应对媒体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但信息化并非洪水猛兽,而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应以开放和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媒体,主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阵地,打好打赢公安机关信息仗。一要利用媒体平台公开执法依据、制度和程序,公开警务工作纪律,公开执法办事操作流程。从而实现和满足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便于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活动的监督,避免违法违纪和以权谋私行为发生,增强警务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二要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制度。及时通报社会重大案件情况、反馈意见、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以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促进尊重与合作,避免误会和摩擦。及时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涌现的先进群体和个人,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在博弈中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三要抢占信息舆情先机。在信息舆情中夺取先机,因势利导,使媒体成为我们发现不足、引导舆情、激发士气的重要平台。同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策略,在第一时间以渐进式的发布方式让信息透明化,消除公众心中的疑虑,获得公众的信任。

    (三)积极应对涉警负面舆情。面对涉警负面舆情和突发危机事件,要转变思想观念主动把握话语权。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涉警舆情,能够在第一时间客观公正地发布权威信息、公布真相、引导舆情,使警方的声音成为“信源”的主体。对突发事件已经形成热点的,要及时回应,决策部门在对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基础上统一口径,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公布真相,加强现场采访管理,防止舆情误导和负面炒作,将网络舆情话语权主动掌握在手。

    (四)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作。公安机关要在处置应对危机事件中学会与新闻打交道,提高驾驭新闻媒体的能力。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双赢”原则,与媒体建立信息会商、协调、反馈、新闻联席、新闻例会、主题新闻策划等制度,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与协作。认真听取各类媒体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社会正确传达治安形势的严峻,客观反映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和巨大的工作量,以及民警工作的疾苦。在与记者打交道的过程中,既要善于和他们交朋友,又要切忌不能因“关系好”就随意说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公安宣传部门要担当起联络员的角色,学会契合媒体、公众的需求,第一时间客观公正地发出警方声音,主动引导媒体直接参与到涉警舆情引导中来。

    (五)建立高效的处置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涉警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做好网上巡查,对通信群组、网站、论坛、博客、播客等实时监控,排查一批人气高、诉求多的本地重点网站和论坛。平时定期研判舆情,列出隐患,避免工作滞后造成舆情高峰,一旦发现涉警舆情,应迅速上报并跟踪了解,及早应对。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平时应加强实战演练,提高临战处置水平,一旦发生重大涉警舆情,立即启动响应预案开展处置。三是建立联动机制。采取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联动,遇到重大涉警舆情,应及时向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请示、报告,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协调解决。主动与主流媒体和网站沟通联系,听取媒体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争取获得媒体的理解与支持。四是加强舆情转化工作。针对发生的重大涉警负面新闻,要做到快速核查、快速处理、快速通报。对歪曲事实、蓄意诋毁公安队伍形象的负面报道,要旗帜鲜明地予以驳斥,理直气壮地维护民警的权益和队伍的形象。

    当前,诸多涉警网络舆情之所以受到网络炒作和网民非议,根源在于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工作的不理解、不信任,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因此,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乘“互联网+”的东风,坚持“全警公关”理念,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从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制度、讲究执法艺术等多方面入手,努力以管理严、服务优、治安稳的工作业绩和素质高、形象好、作风正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及广大网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涉警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疏导化解工作创造良的好条件和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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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印】【顶 部】【关 闭 来源:米脂新闻网 编辑:杜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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