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环保底线是维护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 时间:2018-10-30 10:09本报记者 白潇 记者:中省环保督察组在我市主要发现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对我们的生产生活有什么影响? 高光耀:中省环保督察组在我市督察期间,发现的问题主要是贯彻中省环保决策部署有差距、环保工作责任和压力还存在上紧下松现象、部分群众对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反映比较强烈等,具体体现在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区域流域水质不达标、油气开发建设领域隐患突出等方面。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中省环保督察正是将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放置在新时代、新形势的背景中加以考量,帮助和推动我们找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矛盾问题,开出以环保优化发展的药方,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对中省环保督察在我市发现的环境问题,如果我们不及时整改落实,任其长期发展下去,未来必然会出现空气质量下滑、水质持续恶化、青山绿洲受到侵蚀等现象,将成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障碍和隐患,同时也将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甚至会威胁到我们自身和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可以说,守住环保底线是维护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实现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必要条件。 记者:我市针对反馈问题是如何整改落实的?具体有哪些举措? 高光耀:我们严格按照中省要求,进一步提升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件件有措施、事事有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12个县市区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戴征社书记和李春临市长先后批示47次,现场调研检查10余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30多次;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施策。紧扣中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贯彻中省环保决策部署有差距、环保工作责任和压力还存在上紧下松现象和部分群众对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反映比较强烈等问题,在整改方案制定过程中,经过多次征求意见,科学审慎论证,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梳理不遗不漏、整改标准不偏不倚;三是强化台账管理,坚持信息公开。通过对整改工作实施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将整改方案梳理出7大类24项整改任务,明确要求牵头单位均建立整改责任台账清单,并建立了月调度、季督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同时,充分利用“一报一台一网”等新闻媒介,通过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报道整改工作进展;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以督促改。督察整改期间,市纪委监委专门成立了3个调查组开展调查问责,并根据查明的事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省上审议决定,依据有关规定对移交的10个问题所涉及的39个单位和59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环境保护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五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合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榆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榆林市铁腕治污十四项攻坚行动方案》等多项重要制度文件,市人大、市政协也积极在立法、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全力支持环境保护工作。 总体上看,全市环保工作顶层设计正在不断完善,“四梁八柱”的制度体系初步构建,为依法治污、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结合现阶段整改情况,我市将对环保工作进行哪些安排部署? 高光耀: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榆林资源高度富集和环境极其脆弱的基本市情,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协同推进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这是我们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必然选择。 具体来说,我们要着眼于长远健康发展和子孙后代的生活生存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全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走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新型生态化发展道路;要紧紧围绕我市建设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和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目标定位,着力破解资源高度富集与生态极其脆弱突出矛盾,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地守好红线、守住底线,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治理试点工作,利用三年时间,针对全市生态环境两大板块(南土北沙)和三大集中区(矿区、园区和无定河流域)打造五大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和九个生态环境治理示范标杆,全力抓好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全面开展重点流域禁养区养殖户搬迁行动、直排口排查和整治行动、窟野河水体达标行动、臭氧重点污染源治理专项行动、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城市洒水抑尘行动、城区裸露土地覆盖行动、餐饮油烟治理行动、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国省县道扬尘整治行动、加油站污染防治行动、燃煤锅炉拆改行动、高污染燃料禁燃行动、环保型储煤场建设行动,以及 “散乱污”企业治理行动和饮用水源地整治行动等“14+2”项攻坚行动,并将其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环保工作的主抓手,全力推动榆林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此外,为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还修订了《榆林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了《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夯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职责要求,积极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全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切实形成全市齐心协力推动落实,共抓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的强大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