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意见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 时间:2019-05-21 15:29本报记者闫景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5月20日,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市召开反馈会,就开展“回头看”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省委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组长王昊文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戴征社作表态发言,市长李春临主持会议。省委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副组长樊少文,市领导刘春桥、钱劳动、雷正西、马洪潮、张启东、杨怀智、张胜利等参加会议。 督察组认为,榆林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榆林绿色发展的重大机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其中,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形成44个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建立定期调度、预警督办、信息公开、验收销号等制度,督促问题加快整改。督察整改以来,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25件,移送司法56件,罚款1亿多元。 督察组指出,虽然榆林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部分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有待加强,一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仍然存在标准要求不够高、推进比较缓慢、整改不够彻底等问题。 督察组强调,榆林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并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榆林市委、市政府处理。 戴征社表示,省委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决不因历史问题而推责、决不因矛盾复杂而回避、决不因眼前“阵痛”而手软,一定把督察反馈的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 戴征社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清醒认识生态环境对榆林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扛死整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分类施策,加强跟踪督办,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开门整改,推动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持系统推进,以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办法统揽资源开发,按照“保底线、树标杆、促达标、助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创榆林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合格答卷。 李春临强调,要从思想深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全面彻底整改,确保把反馈意见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成效。要刀下见菜、不遗余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对标中省反馈意见,对涉及我市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坚持立行立改,结合全市铁腕治污22项攻坚行动,对反馈问题扭住不放,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举措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要建章立制、巩固成果,推动问题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彻底堵塞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漏洞。要在强化使命担当中从严从实落实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认领任务,通力配合、密切协作,不折不扣地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省督察办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市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党政班子全体成员以及县市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