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知识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杜海斌 时间:2020-03-16 09:17一、森林火灾是林地失控的火,超过一定面积,并造成一定程度损失的林火。林火是在林地上燃烧蔓延的火,它包括林地上受控的火和失控的火。森林防火就是防止林地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包括预防和扑救两大部分。 二、一般把森林容易发生火灾的季节,规定为森林防火期。每年的公历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为我市森林防火期;每年的公历二月一日至四月底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三、实行“六不烧” 林区内严格加强火源管理。确需生产性用火的,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审批制度获准用火,依照“六不烧”原则用火。 1.未经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不烧。 2.未开设足够(50米宽度以上)的防火线不烧。 3.未组织足够人力看守和准备好工具不烧。 4.没有用火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在场不烧。 5.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6.没有通知毗邻单位不烧。 四、注意三个“重点” 注意重点时段、重点林区、重点人群的森林防火。 1.针对清明节、中元节、农历十月一日、冬至、春节等民俗节日,倡导文明祭祖,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 2.选择远离林地或荒山的空旷地方,实行划片、定点、定时分批烧香化纸、燃放鞭炮,并有专人监管。 3.外出旅游、踏青,不准携带火源入山,严禁乱扔矿泉水瓶等透明聚光物品。 4.严格对未成年人、痴、呆、聋、哑、傻、精神病人等人员的管理,实行监护人(家长)负责制。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榆林市森林草原防火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