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榆林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方案(试行)》的通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2-08-29 00:55榆政教发〔2012〕167号
关于印发《榆林市中小学青年教师 学科能力竞赛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榆林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榆林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大力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积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着力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以下简称“学科能力竞赛”),为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科能力竞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比促学、以赛促教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有效教学年”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广大青年教师在竞赛活动中真正理解教材,提高把握学科的能力,实现专业发展;通过自下而上开展学科能力竞赛,探索建立科学、务实、有效的教师业务水平评价机制,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技能,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参赛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含九年制学校)、普通高中在职、在编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均要参加学科能力竞赛。 在本学校担任一定领导职务,并从事教学工作的,仍属于参赛对象; 三、竞赛学科 学科能力竞赛以“教什么,赛什么”为原则,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现行教材为主,重点考查教师对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通过考试、考核等两种方式进行。 1.考试学科(共涉及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21个学科) 小学3科:语文、数学、英语; 初中9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 高中9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2.考核学科(共涉及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18个学科) 小学7科: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初中5科: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高中6科: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四、竞赛程序 全市竞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安排在每年秋季开学后进行,由各县区、局属中小学组织。初赛结束后,将初赛成绩花名册统一报至市上。市上按比例确定参加决赛人数。 2012年决赛安排在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届时通知。 五、竞赛命题及范围 初赛、决赛命题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人员分学段、分学科命制,满分为100分。 学科能力竞赛中考试学科命题由市上负责,具体内容主要从教材和相关考试试题中遴选。其中,小学组教材内容占70%,拔高内容占30%;初中组教材内容占70%,中考试题占30%;高中组教材内容占70%,高考试题占30%。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初赛阅卷由县区教育局统一负责(局属中小学阅卷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决赛阅卷由市上负责。 考核学科的命题市上负责,主要通过现场撰写实践性作业(学科教学论文、教学活动设计、课例分析、课后反思文章)的方式进行。 六、竞赛结果确定与运用 1.初赛成绩在81分以上的教师,竞赛成绩计入本人业务档案。同时,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初赛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教师,等同于在市级刊物交流或发表一篇论文;初赛成绩在81分—89分的教师,等同于在县级刊物交流或发表一篇论文。 2.决赛中,按参赛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评出一、二、三等奖,竞赛成绩计入本人业务档案,并由市教育局颁发等次奖证书。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获奖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专业技能考核时免于讲课。获奖教师在审报认定榆林名师、榆林市学科带头人、榆林市骨干教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若本人已是县级“教坛新秀”,并符合市级“教坛新秀”申报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市级“教坛新秀”。 3.初赛成绩低于59分(含59分)的教师,一年内不得参加职务晋升和评优树模。 七、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学科能力竞赛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常少明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樊小兵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盼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贺 靖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高建雄 市教研室主任 成 员:丁建伟 市教育局政秘科科长 王 烨 市教育局计资科科长 雷建军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张 瑞 市教育局基教一科科长 郝明杰 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冷永良 市教研室副主任 郝治明 市教育局基教二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樊小兵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高建雄兼任。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动员。学科能力竞赛是全市教师评价方面的重大创新,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局属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科能力竞赛目的意义的宣传,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发挥激励作用。学科能力竞赛成绩仅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对教师基本业务能力的考核。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好竞赛活动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引导广大青年教师立足岗位,勤学业务,提高素质。 4.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中小学要按照考风考纪建设“一抓三促”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学科能力竞赛活动,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竞赛活动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竞赛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5.抓好跟进培训。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局属中小学要认真分析和研究竞赛结果,在统筹抓好“有效教学年”活动的同时,跟进抓好校本研修,真正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教的目的。 6.明确参赛要求。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可暂不参加,试用期满后要按时参加学科能力竞赛。在职教师因病、因故不能参赛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但不能连续两轮不参赛。否则,不得参加职务晋升和评优树模。 7.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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