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榆林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方案(试行)》的通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2-08-29 00:55

榆政教发〔2012〕167号 

关于印发《榆林市中小学青年教师

学科能力竞赛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

将《榆林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榆林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大力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积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着力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以下简称“学科能力竞赛”),为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科能力竞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比促学、以赛促教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有效教学年”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广大青年教师在竞赛活动中真正理解教材,提高把握学科的能力,实现专业发展;通过自下而上开展学科能力竞赛,探索建立科学、务实、有效的教师业务水平评价机制,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技能,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参赛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含九年制学校)、普通高中在职、在编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均要参加学科能力竞赛。

在本学校担任一定领导职务,并从事教学工作的,仍属于参赛对象;

三、竞赛学科

学科能力竞赛以“教什么,赛什么”为原则,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现行教材为主,重点考查教师对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通过考试、考核等两种方式进行。

1.考试学科(共涉及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21个学科)

小学3科:语文、数学、英语;

初中9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

高中9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2.考核学科(共涉及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18个学科)

小学7科: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初中5科: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高中6科: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四、竞赛程序

全市竞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安排在每年秋季开学后进行,由各县区、局属中小学组织。初赛结束后,将初赛成绩花名册统一报至市上。市上按比例确定参加决赛人数。

2012年决赛安排在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届时通知。

竞赛命题及范围

初赛、决赛命题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人员分学段、分学科命制,满分为100分。

学科能力竞赛中考试学科命题由市上负责,具体内容主要从教材和相关考试试题中遴选。其中,小学组教材内容占70%,拔高内容占30%;初中组教材内容占70%,中考试题占30%;高中组教材内容占70%,高考试题占30%。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初赛阅卷由县区教育局统一负责(局属中小学阅卷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决赛阅卷由市上负责。

考核学科的命题市上负责,主要通过现场撰写实践性作业(学科教学论文、教学活动设计、课例分析、课后反思文章)的方式进行。

六、竞赛结果确定与运用

1.初赛成绩在81分以上的教师,竞赛成绩计入本人业务档案。同时,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初赛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教师,等同于在市级刊物交流或发表一篇论文;初赛成绩在81分—89分的教师,等同于在县级刊物交流或发表一篇论文。

2.决赛中,按参赛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评出一、二、三等奖,竞赛成绩计入本人业务档案,并由市教育局颁发等次奖证书。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获奖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专业技能考核时免于讲课。获奖教师在审报认定榆林名师、榆林市学科带头人、榆林市骨干教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若本人已是县级“教坛新秀”,并符合市级“教坛新秀”申报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市级“教坛新秀”。

3.初赛成绩低于59分(含59分)的教师一年内不得参加职务晋升和评优树模

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学科能力竞赛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常少明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樊小兵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高建雄   市教研室主任

  员:丁建伟   市教育局政秘科科长

     市教育局计资科科长

雷建军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市教育局基教一科科长

郝明杰   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冷永良   市教研室副主任

郝治明   市教育局基教二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樊小兵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高建雄兼任。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动员学科能力竞赛全市教师评价方面的重大创新,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局属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科能力竞赛目的意义的宣传,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发挥激励作用。学科能力竞赛成绩仅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对教师基本业务能力的考核。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中小学充分发挥好竞赛活动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引导广大青年教师立足岗位,勤学业务,提高素质

4.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中小学按照考风考纪建设“一抓三促”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学科能力竞赛活动,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竞赛活动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竞赛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5.抓好跟进培训。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局属中小学要认真分析和研究竞赛结果统筹抓好“有效教学年”活动的同时,跟进抓好校本研修,真正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教的目的。

6.明确参赛要求。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可暂不参加,试用期满后要按时参加学科能力竞赛。在职教师因病、因故不能参赛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但不能连续两轮不参赛。否则,不得参加职务晋升和评优树模。

7.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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