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系列报道之一
来源:群众新闻 作者: 时间:2024-07-11 16:39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改革开放 陕西:破藩篱,为科技创新赋能 ——陕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系列报道之一在“三项改革”各项政策的支持下,西北大学教授马劲风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领域5项发明专利成功转化落地,助力榆林能源化工园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三项改革’打破了成果转化中的制度藩篱,大大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没有了后顾之忧,大胆干就行了!”7月8日,马劲风表示。 如今,陕西有很多像马劲风这样的科研人员,积极投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落地生金”。 长期以来,“不敢转”“不想转”“缺钱转”是高校院所科研人员面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普遍心态。破题的唯一方法是改革。 2022年3月,省委、省政府在总结凝练西北工业大学等5所高校改革经验、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在全省启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探索出一条科技与经济结合、科技促进经济增长的“陕西路径”。 “‘三项改革’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缺钱转’的痛点堵点,着眼于从操作层面破除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科技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省科技厅科技战略规划处、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处长马云介绍,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是将职务科技成果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退出进行单列管理,消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科研人员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人才评价职称评定制度改革是建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畅通人才发展通道;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为科研人员参与市场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2022年12月,在全面总结“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陕西聚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不会转”“转得慢”等问题,制定印发了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十条措施,包括“先试用后付费”“权益让渡”“先投后股”等10方面27条举措,构建起更为完善的政策体系。 2月1日,修订后的《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正式实施,将“三项改革”相关举措纳入其中,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在此基础上,陕西进一步将“三项改革”范围扩大至医疗卫生机构和在陕国防科研单位。 与此同时,高校科研院所也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成果转化模式,推动改革不断走深走实。 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理工大学等试点高校积极探索科技成果“先试用后付费”,将630余件高价值专利向省内140余家中小企业免费授权使用。西安理工大学等省属高校分别与陕汽、法士特、比亚迪、陕煤等龙头企业建立委托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模式。陕西科技大学分别与西咸新区沣东管委会和西安市未央区政府共建2个“三项改革”综合改革试验区。618所等国防单位与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联合创新孵化平台,探索央地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新模式。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探索“临床经验—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全链条特色制剂与新药研发转化模式。西咸新区向担保机构、保险机构提供100万元为试点单位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后付费风险补偿…… “三项改革”有效打通了科技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渠道,改革的“小气候”正演变为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大生态”,加快推动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胜势。 2023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4120.99亿元,比2022年增长34.96%。其中,就地转化技术合同35124项,占全省的50.38%;就地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1601.17亿元,占全省38.86%,较2022年分别提升11.1、4.5个百分点。 截至6月底,全省试点单位扩大至156家,9.3万项职务科技成果实施单列管理,2.5万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人员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企业1572家,576名科研人员凭借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实现了职称晋升。 “三项改革”典型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通报表扬,并且得到全国人大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认可。 “目前,我们正在起草新版集成政策,并根据不同试点主体,不断充实和丰富‘三项改革’的内涵,推动‘三项改革’不断深化。我们还将持续发挥‘三项改革’点火器作用,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支撑陕西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军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