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三个深度融合”推动 “三项机制”落地生根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20-07-13 15:19 “三项机制”实施以来,米脂县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传达,积极探索实践运用,持续推动贯彻落实,为全县实现追赶超越发展提供了坚强制度保证。主要以“三个深度融合”抓好“三项机制”贯彻落实: 一、与目标责任考核深度融合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紧扣省市下达任务,围绕全县重大决策部署,科学设置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负面清单指标全方位涵盖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并按照30%的比例,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单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授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细化制定加分细则,优化奖励金发放方式,提高奖励金发放标准,现实意义重大,作用效果明显。提高奖励标准直接触动干部内心,激发广大干部的创业积极性,同时按照考核等次核发奖励金,单位的考核等次直接影响所属人员的奖金标准,这也会催生出单位领导争先创优的压力和动力,有利于各单位形成上下一心、力争上游的工作局面。奖励金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配方案,差额发放到人,赋予了各单位自主调整所属人员奖励金的权利,有利于单位领导对所属人员的管控。提高奖励标准、按照等次核发奖励金和奖励金差额发放到人,这一系列政策调整在调动起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也必定会引导广大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到对考核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当中,有利于倒逼促进考核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发放考核奖励金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长期请假、跑边溜号和“吃空饷”等问题的发生,有利于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 二、与干部选拔任用深度融合 坚持把“三项机制”与干部选拔管理精密对接,用典型案例和事实说话,在全县营造出“有为者有位”“担当者无畏”“无为者无位”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构建“三年结构、五年梯队、十年储备”的干部培养长远目标。 在人事动议中,以“三项机制”为总纲领,把好“三项机制”总关口,统领一切人事工作。县委每次动议人事时,首先对照“三项机制”盘点哪些干部应该鼓励、哪些干部应该激励、哪些干部应该调整进行全方位研判,抓实干部选育管环节。不断改进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及考察方案,稳步推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录制度,规范档案记载,确保不少环节、不漏程序,完善考察干部一人一袋档案材料。坚持干部调整预审和报告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今年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持续优化街镇部门领导班子结构,干部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更加注重从基层一线和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选拔干部。 三、与当前重点工作深度融合 以三项机制为抓手,深度融合脱贫攻坚、追赶超越等当前重点工作,实现点上突破、面上带动的格局,全力助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在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为全县追赶超越做出贡献的,即县直部门所承担县域经济运行监测指标,全部在全省前60位,且某一指标较上年进位20个位次,年度考核为良好等次的部门,直接按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发放奖励金;承担指标全部在全省前60位,且某一指标较上年进位10个位次,在下年度考核综合分中加1分。 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单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授予 “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在年度考核综合分中加0.5分,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可直接评为优秀等次。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 “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的党政干部(包括第一书记、队长、队员),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可直接评为优秀等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优秀单位”,且年度考核为良好等次的单位,经考核委员会研究可按优秀等次发放奖励金。 2020年上半年全县共调整使用干部82人,运用“三项机制”共调整干部37人;在全县树立起“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的鲜明用人导向,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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