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群防群控的通告 (第2号)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杜海斌 时间:2020-02-10 09:14

 

          米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群防群控的通告
                  (第2号)

    经过全县上下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县内未发现确诊病例。县委、县政府向奋战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的干部群众致以亲切的问候。当前,进入了节后返岗、返工、返学高峰期,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由不得半点麻痹侥幸,不允许任何松劲懈怠,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干部职工和外地在米人员必须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严格遵守中省市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规定,持之以恒地防输入防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全县各街镇(城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组(社区)动员辖区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群防群控,认真组织实施《榆林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20条》和《榆林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标准20条》,做好村庄、居民小区日常消毒消杀,严格做好强制隔离措施和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处置废弃防护物品,垃圾日产日清、不盲目抢购囤积生活用品。
    二、对有湖北等重点疫情区经历和与确诊病例、疑似病患密切接触者,一律按当地政府要求就地留观隔离,严禁返米。对于近期县外返米人员,必须在2小时内主动向村组(社区)报告备案、并严格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由各街镇(城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组(社区)负责管理。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学校按照《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10号)要求,认真做好“三返”人员摸排、信息登记和承诺签订,制定科学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返岗方案。对未摸排登记人员、未签订承诺人员不得返岗返工返学;对未制定防控方案和复工返岗方案,以及防控方案和复工返岗方案未经批准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四、所有榆林以外返米人员需要返岗返工的,必须严格执行14天医学观察(时间从抵米次日起计算),然后按程序申请批准。各类学校(包括校外培训机构)按教育部门规定确定开学时间。
    五、各街镇(城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组(社区)、单位继续加大县域内近期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来(返)米人员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按规定程序转运至县医院救治。对超出14天观察期的人员,由卫健、公安、街镇按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观察。对不接受属地管理、不配合医学观察的,由公安机关、所在街镇(便民服务中心)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非本小区车辆和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如居民群众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组(社区)报告,并按规定程序转运至县医院救治。如出现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或疑似病例的,对村组、小区、住宅楼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七、各类商铺、门店、商业综合体、建材市场及其他经营场所暂不开放经营。严禁流动摊贩、摊点经营。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暂时关闭。超市、药店等场所必须定期消毒消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和进店人员数量,进入人员必须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实名登记,发现异常务必及时报告。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红事”停办延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组(社区)、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出不戴口罩,无事闲逛或参与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和其他聚集性娱乐活动的行为,将予以曝光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肃处理。
    十、除中省重点项目外,全县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3月15日前开(复)工。
    十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十二、广大居民群众近期要做到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减少病源感染风险。确需出门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鼓励使用纸巾等隔离操作电梯按钮及门把手,与别人谈话时尽量保持至少2米以上距离,回家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把外套、手袋等物品挂在阳台处通风。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及时前往县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县外回来者一律保留并查看自己返回时的机票、高铁票、车票等相关票据,记录来米脂后每天的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的范围。保持住所通风消毒,注意休息、饮食营养均衡、不吃生冷食物、增强体质。对因疏于防护,发生感染或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防控咨询电话:6222367

        米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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