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项机制” 助推精准脱贫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高寒 时间:2016-10-18 16:36省委“三项机制”的出台,从制度上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注入了内在动力,传导了外在压力,厘清了“责任界线”,有效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出一种积极向上、创先争优的政治生态。我县结合实际,出台了米脂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三个实施办法,特别是把精准脱贫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贯穿于“三项机制”落实全过程,奖励实干者,包容失误者,惩治懈怠者,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1、鼓励激励 树好争先创优的导向 脱贫攻坚是一场时间有限、任务明确、务求必胜的硬仗。县委、县政府逐级夯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并为92个贫困村配备了“第一书记”,下派了驻村工作队,抽调4258名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形成县级领导包乡镇、科级干部包村、干部联户、责任到人的脱贫攻坚格局,举县一致,全力攻坚。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干部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县把扶贫绩效考核作为重要的激励依据,从制度方面强化决策落实。《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规定,凡在脱贫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奖励所在单位2万元;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受到国家、省级、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分别给予直接提拔使用、优先提拔使用和纳入后备干部管理等奖励措施。干部调整中,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发现干部、锤炼干部,对在脱贫攻坚评优评先中获得荣誉的干部,根据《办法》及时跟进选拔晋升措施,真正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前途。 2、容错纠错 激发敢于担当的勇气 我县出台《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了容错免责的11种具体情形,引导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在具体实践中,按照“五个精准”和“六个一批”要求,我县突出产业扶贫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在整合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基础上,安排小额到户贷款风险保证金1000万元,撬动农商银行无抵押、无担保贷款1亿元,扶持贫困群众建立产业项目。在项目安排上,县委政府首先担责,及时决策,实行了任务、资金、权力、责任“四到镇”办法,将产业项目下达到镇、资金计划下拨到镇、审批权限下放到镇、管理责任夯实到镇,确保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广大干部立足实际,主动创新,积极尝试,按照“一业主导、多业并举,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探索并推行了“支部+基地+贫困户”“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电商+贫困户”“产业大户+贫困户”等富有成效的脱贫模式,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涌现出印斗常渠苹果、红崖坬养羊、沙店益农养鸡、青创联盟电商等一批精准脱贫创业典型。 3、能上能下 释放干事创业的潜能 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解决干部外部压力不足的问题,我县根据《县管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特别制定了《脱贫攻坚五级联动责任追究办法》,形成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对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乡镇,严格兑现“军令状”,根据包抓责任、领导责任、分管责任、帮扶责任、直接责任等,视情节逐级启动“五级联动”责任追究机制,对联系包抓乡镇的县级领导、乡镇和帮扶主管部门领导、乡镇分管或包片领导、“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驻村联户工作队队长及成员、乡镇驻村干部、精准识别工作组组长及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和监委会主任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降职、降级等组织处理,坚持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考察识别干部,研判干部,发挥“能上能下”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激励和鞭策广大干部切实把思想和精力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来,从而用制度保证脱贫攻坚硬仗的全面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