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腐倡廉有奖征文活动的启事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杜万红 时间:2015-03-23 15:25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狠刹“四风一顽症”,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政治环境,米脂县纪委、县文联、县作家协会联合开展以“清风廉韵”为主题的反腐倡廉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 
    紧扣“清风廉韵”主题,征文内容着力反映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的新气象、新变化和各级干部展现出的“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着力反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果和全社会参与、支持反腐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反映新农村建设的新风新尚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新人新事,着力反映各级各部门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展现的精神风貌和涌现的典型人事。文章可以描写、刻画一个人物,可以反映、褒扬一个典型事件,也可以立意、阐述一个观点;可以着眼全局,可以着眼乡镇,也可以着眼村街和基层站所;可以展现真实,也可以进行艺术加工、文学创作。 
    二、作品要求 
    1、根据“清风廉韵”主题自拟题目。文章立意新颖,深挖现实素材,形式生动活泼,艺术性强;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言之有理,逻辑性强;语言简练,朴实优美,言之有物,可读性强;内涵深刻,短小精悍,令人深思,回味性强。
    2、文章体裁不限,可采用报告文学、心得体会、记叙文、小小说、评论、故事、随笔、散文、诗歌、日记,以及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和个案案例等。新闻信息、工作汇报等,不在征文范围内。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
    3、投稿人将作品处理成“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米》杂志投稿邮箱:
mizazhi@126.com,并注明“清风廉韵征文”字样。联系电话:0912-6222838 0912-6212650
    4、严禁参赛作者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文章引起法律纠纷责任自负。主办部门对文章拥有修改权。
    5、作品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和文章体裁。征文从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 
    三、奖励办法
    1、在《米》杂志开办“清风廉韵”反腐倡廉专题栏目,稿件由县纪委、文联、作家协会进行编辑整理,择优刊登发表。
    2、征文活动结束后,将聘请权威人士担任评委,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获奖文章将编辑成优秀文集。
 
          中共米脂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米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米脂县作家协会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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