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县妇联 时间:2014-04-17 15:12

 

各乡(镇)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全国、省、市妇联、市文明办与网信办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安排部署,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工作,县妇联、文明办决定,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立足基层、发动群众,在全县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 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最美家庭 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 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安排
此次“最美家庭”不设具体标准,不限家庭过去所获奖项,凡我县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恩爱、孝亲敬老、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等弘扬家庭美德、体现文明风尚、诠释幸福内涵等方面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具体时间与活动方式如下:
1、大力宣传,广泛发动阶段(2014年3月1至3月30):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广泛发动群众推荐或自荐。各单位妇委会、各乡(镇)妇联、文明办依托城乡“妇女之家”等组织,通过印发传单、会议宣传、张贴标语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力争家喻户晓,全民参与。
   2、层层推荐,充分展示阶段(2014 年4月1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妇联、文明办、县直各单位妇委会根据群众推荐与自荐,利用媒体宣传或报告会、表彰会等形式,晒出本地“最美家庭故事”、“最美家风家训”、“最美家庭照片”、“最美家庭视频”等,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宣传,确保层层推选出最优秀的家庭。活动主办方将对推荐的“最美家庭”候选户进行审核,并在米脂县新闻网对“最美家庭”候选户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3、评选表彰,树立榜样阶段(2014年7月1至7月30)
主办方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推选的“最美家庭”进行筛选,选出“榆林最美家庭”候选户10户,报送市上参加“榆林市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入选家庭市上予以表彰奖励。
三、活动要求
  各乡(镇)妇联、文明办要密切配合,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发动群众寻找,发动群众宣传。城乡“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女性社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动员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接受教育。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等新媒体进行集中宣传与深度报道。
活动启动后,各乡(镇)妇联、县直各单位要每月中旬报送一次活动开展情况,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可随时报送。县妇联、县文明办等单位将组织人员对乡镇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及县直单位择优陆续上报最美家庭,赶6月底前,每乡镇至少推荐1户、县直各单位至少推荐1户家庭上报县妇联办公室,上报材料为“榆林市最美家庭”推荐表(同时填报“三秦最美家庭”组织推荐表)、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一式4份),全家福及家庭生活照片3—5张(jpg格式高清画面),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电话: 6212530
联 系 人:薛姗姣、常 娜
QQ   群: 93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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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印】【顶 部】【关 闭 来源:米脂新闻网 编辑:杜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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