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推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米脂县文明办 作者:米脂县文明办 时间:2013-04-01 09:31

 

关于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道德模范推选工作。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推选道德模范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依靠和动员群众,不断改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障。

二、奖项设置:根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和道德建设的实际,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

    三、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四、道德模范的各奖项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五、材料申报:拟推荐人经所属乡镇、县级各部门审定,按类别分别填写推荐表,每人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附一寸免冠彩照4张,于2013420日前报县文明办。

六、工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推荐道德模范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提高。

附:道德模范推荐表

  

 

 

                 米脂县文明办

                 2013年3月16

道德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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