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的村党支部副书记——常秀英
来源:米脂县博物馆 作者:大个 时间:2013-06-20 17:17常秀英,1941年出生,米脂高渠乡高西沟村人,1959年开始,先后担任生产队妇女队长、村党支部书记、村妇女主任、县妇代会代表、县人代会代表。在昔日“农业学大寨”改变家乡贫穷面貌中,她坚持战斗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吃苦耐劳,成绩显著。1960年、1983年两次参加了中国妇女代表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并两次获得“三八红旗手”的光荣称号。1979年参加了陕西省第五次妇代会,被誉为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的光荣称号。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她老当益壮,干劲倍增,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头雁、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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