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群众观念 善做群众工作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2-08-07 16:10树立群众观念 善做群众工作 ——关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思考 姚宏 2012-02-14 5版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其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就是执政为民。2009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山东济南考察集中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时第一次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概念。认真理解领悟几代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思想的深刻内涵,从毛泽东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邓小平坚持“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的判断标准,从江泽民倡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是一脉相承而又不断发展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一贯追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又是新的历史时期科学发展实践的迫切要求,具有历史必然性。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从两个层面上来理解和把握:一方面是主观上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公仆之心,人民永记;勤政爱民,永垂青史。一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应该要认认真真思考三个问题,一是我能为老百姓做些什么,二是我为老百姓做了些什么,三是老百姓说我些什么。只要我们经常对照这三句话自省反思、改进工作,就是在主观思想上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不断强化。另一方面是客观上要善于做好群众工作。新时期的群众工作越来越复杂,难度也越来越大。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信访工作,还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经济建设、政权建设、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这些都涉及群众思想工作。特别在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治引导和宣传教育,把经济、法律、制度、纪律、思想、政治等手段结合起来,把情商和智商结合起来,多管齐下,多策并举。 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四字法”:一是“情”,就是以诚相待、以心换心、以情感人。群众心里有杆秤,自知谁轻谁重。胡锦涛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说:“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心里一定要装着群众,不管做什么事情、开展什么工作,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处处关心群众疾苦,事事都为群众着想,做群众的知心人和贴心人。二是“理”,就是深入浅出、循循善诱、以理服人。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我们要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为重点,认真做好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只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坚持以理服人、循循善诱,把道理、政策、法律法规向老百姓讲清楚,使他们心悦诚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尽最大努力尽快予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或者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要做好解疑释惑、理顺情绪的工作。三是“法”,就是依法引导、依法调解、依法处理。我们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善于运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做好群众工作。完善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依法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疏通群众表达意愿和诉求的渠道,引导他们通过正当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对煽动群众制造事端、闹访缠访的不法分子,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打击。四是“利”,就是关注民生、物质激励、利益协商。群众工作说到底是利益问题。我们要高度关注民生,注重从源头抓起,从小事抓起,从日常工作抓起,抓住关系老百姓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实际问题,尽心竭力加以解决。特别在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需要牺牲部分群众眼前利益时,必须妥善解决群众受损利益问题,要有适当合理的补偿措施,决不能以维护群众的长远利益为借口,损害群众的现实利益,决不能以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为借口,损害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 |